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由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派遣至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岁到40岁。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情活泼,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5.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具有党政行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2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723568237@qq.com

3.所需资料:(1)个人简历一份;(2)一寸近期彩照2张;(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4)获奖证书或已发表的署名文章等。

4.咨询电话:028-37682400。

(二)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4:30,面试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室。按照面试成绩,综合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彭山区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半年体检报告。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党工委同意后聘用。

三、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工作,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四、待遇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眉彭委办2017138号)执行。

五、l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28-37682400。

六、本实施方案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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