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工作需要,由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派遣至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7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情活泼,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资料汇总能力,学习过VF等计算机操作内容,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具有驾驶证;

6.财经管理类专业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我局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723日上午9:00724日上午12:00

2.报名方式: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4224790@qq.com

3.所需资料:(1)个人简历一份;(2)一寸近期彩照2张;(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4)获奖证书或已发表的署名文章等。

4.咨询电话:028-37620235

(二)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2172414:30,面试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会议室。按照面试成绩,综合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彭山区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半年体检报告,于2021724-727日内将体检报告报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同意后聘用

、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工作,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待遇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眉彭委办2017138号)执行。

五、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28-37631392

七、本实施方案由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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