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工作需要,由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人,派遣至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保密意识强,能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5.有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
6.有机关单位驾驶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其他不适合在我委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2.报名方式: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59418215@qq.com。
3.所需资料:(1)个人简历一份;(2)一寸近期彩照2张;(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复印件1份。
4.咨询电话:028-37610156。
(二)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30,面试地点: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会议室。按照面试成绩,综合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三、聘用及培训
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同意后聘用。
四、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管理制度。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照《彭山区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标准核定工资。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等。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28-37621247。
七、本实施方案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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