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补充办案辅助力量,结合工作需求,现就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名额共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进行审判事务性工作,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一)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二)庭前准备以及开庭时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三)校对、印刷、送达法律文书;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全日制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法律专业的需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室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5.报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招聘流程:报名——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专业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录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8:00)
(二)报名方式:考生将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报名表》打包(如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一并扫描PDF文件)发送至QQ邮箱:409739976@qq.com,《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邮件名称更改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考生姓名。联系电话:028-37612881。
(三)报名地点:彭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彭山区寂照街1号)
(四)资格审查
由彭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总成绩=专业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 专业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分为电脑打字记录和手写记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电脑打字记录占总成绩70%,手写记录占总成绩30%。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播放的录音进行电脑打字记录和手写记录,测试记录速度和正确率。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测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2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面试成绩高者为录取顺序优先确定;若总成绩并列且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考察为准。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具体事宜由劳务公司组织。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因自愿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工资待遇
3500元-4000元(含五险一金)。被录用者实行聘用期试用期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80%工资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为其办理“五险一金”。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可提供住宿。
咨询电话:028-37612881(区人民法院)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表
http://cruit.mszhrlzy.top/uploads/20211202/FnRj9_7gXoAxpMLIbq8cTw8QU1XJ.xlsx
http://cruit.mszhrlzy.top/uploads/20211202/FkzlwgU4iYQjWMTUJlvIhrwMbkBK.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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